注意!坐機動車后排不系安全帶會受罰,騎車不戴頭盔要打“小黃旗”執(zhí)勤。7月4日,鄭州市公安交管局發(fā)布消息稱,即日起至九月底鄭州交警開展為期3個月的“一盔一帶”查處專項行動。
據了解,騎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,在發(fā)生交通事故或意外時能減緩頭部的傷害,減少死亡率;系安全帶在發(fā)生交通事故時能將身體與機動車縛成一個整體,減少車輛翻滾事故時駕駛人或乘客被甩出車外造成死傷。
鄭州交警在查處中發(fā)現,一些電動車駕駛人夏天怕熱,置安全于不顧,不佩戴安全頭盔,有的佩戴安全頭盔不扣好安全扣,有的把安全頭盔放在車座下,有的掛在車把上;在查處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中,駕駛人一般都能系安全帶,部分副駕駛乘客不系安全帶,有的副駕駛乘客系著安全帶但車座放倒躺在車內,有的把腳翹到前工作臺上;后排乘客很多不系安全帶,有的不知道后排還必須系,有的認為沒有必要系;很多兒童乘車沒有在后排配備專用兒童安全座椅,而是家長抱著孩子坐在車座上,以上這些現象和安全隱患必須消除,才能確保大家的出行安全。
在查處行動中,鄭州交警將嚴格管理措施。
一是加強路面管控,以查促戴。在市區(qū)主干道各個路口,用3個月時間嚴查“騎行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”、“不系安全帶尤其是副駕駛和后排不系安全帶、兒童不按規(guī)定使用安全座椅”等交通違法行為。
二是加強視頻巡查,以巡促戴。每日交通高峰期和平峰期,對各個路口安全頭盔佩戴率進行巡查,對佩戴率低的路口路段,加派警力進行查處。
三是動態(tài)巡邏勸導,以勸促戴。交警鐵騎加大重點路段的巡邏密度和頻次,及時發(fā)現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、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,通過喊話提示勸導、現場糾正勸導等方式,最大限度擴大路段管控的覆蓋面。
四是營造輿論氛圍,以宣促戴。鄭州交警制作一批以“安全頭盔佩戴”為主題的宣傳海報,通過展板形式在路口擺放宣傳;在交管局微信公眾號發(fā)布宣傳海報,組織民警輔警在微信群、朋友圈、微博等平臺進行線上宣傳,向社會提醒騎行佩戴頭盔、駕乘機動車系安全帶對出行安全的重要性。
五是開展志愿服務,以群促戴。與轄區(qū)各級文明單位建立聯席制度,組織“紅馬甲”志愿者在早晚高峰期等時間段參與文明交通秩序維護。
六是進行教育學習,以學促戴。在全市主要路口固定崗設立違法當事人學法義務執(zhí)勤點,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,第一次當場責令改正,不予處罰,登記錄入當事人相關信息;第二次在違法路口打“小黃旗”進行義務執(zhí)勤10分鐘;第三次直接予以處罰。
鄭州市公安交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,希望通過這次查處行動,提升鄭州市城市道路和公路騎乘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率、駕乘機動車時安全帶佩戴率,預防和減少騎乘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、駕乘機動車不系安全帶引發(fā)的死傷交通事故。(大象新聞·河南新聞廣播記者 朱圣宇)
標簽: